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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合同和形式发票

发布时间: 2020-07-22 15:06:45点击:

对于外贸人来说,这两个文件是每个业务的起点,越来越正规的今天,所有业务的开展都是需要买卖双方签订书面文件以确定订单的。

在业务实操过程中,只不过有的选择签订形式发票,有的选择签订销售合同,有的是卖方出具,有的是买方出具。

形式发票和销售合同的区别相信大家都清楚:

形式发票PI (Proforma Invoice)就像字面所说的,形式,对双方并没有约束,就如法律上的要约邀请,卖方邀请买方确认销售条件;而销售合同 SC(Sales Contract)比较正规,规定有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,而且合同内容比较完整,还会约定保险条款、索赔条款、仲裁条款、不可抗力等,有时还会有溢短装条款、品质公差条款等。

实际业务中二者如何选择,很多外贸人是被动的:比如订单细节一旦确认下来,很多客户就要求卖家直接开具PI用于支付定金;有的需要开具PI用于去银行开立LC. 作为外贸人,看到订单确定了,马上欢天喜地的按照客户的要求准备PI。

但实际上PI并不能代替销售合同所起的作用,销售合同才真正具有法律意义,一旦日后买卖双方发生合同纠纷,形式发票是不足以作为保护卖方利益的证据的。

可能有的小伙伴说,虽然我们签订的PI,但是客户给打了定金就意味着客户对订单的认可,确实,从业务操作角度说是这个道理;可一旦后续业务发生纠纷,只有销售合同约定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才能真正起到约束,拿大家都熟悉的中国出口信保为例,投保及日后发生风险的报损,都需要提供销售合同作为业务真实性的核实依据。更何况,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备案,是必须提供销售合同的;近期银行在审核受限国家入账时,也要求必须提供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/售货确认书 SALES CONFIRMATION而非形式发票PROFORM INVOICE进行审核。

因此一劳永逸的办法还是要回归到签订销售合同。

那有些小伙伴问了,我们好不容易谈下来的订单,客户就是要签订PI,怎么办呢?

给大家的建议:可以直接开具销售合同给客户,有些国家或银行并不一定需要PI才可以安排付款。如果觉得客户就是必须要PI,那么可以同时开具PI和销售合同给客户,毕竟外贸人在顾及买家需求同时,也要防范自身贸易风险。

有的小伙伴在业务中也会经常遇到有些客户直接发送其自己公司的PO Purchase Order,上面也没有盖章,这种情况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再开具一份销售合同发送给客户,让客户协助回签。

外贸业务本就复杂多变,全球新冠疫情加之个别国家贸易保护盛行,会让外贸人越来越缺乏安全感,更加关注细节,是对我们外贸人最好的保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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